引 言

20世纪60年代后期,我出生在英国东南部肯特郡的乡村。肯特以其丰富的历史内涵名闻遐迩,自两千多年前古罗马时代起,它一直是沿海地区及多佛港、福克斯通港,取道当时业已建成的伦敦市,去往不列颠北部地区的必经之地。肯特的面积不大(不足4000平方公里,仅比上海城区大五倍),直到第八世纪,它一直作为其自己的王国存在。后来,它被并入一些更大的王国。然而, 肯特的人文底蕴却极为厚重。在英国的所有地区中,它拥有或许是最丰富多姿的文学史。乔叟(Geoffrey Chaucer),作为十四世纪最早的英语诗人,常常到访肯特,来履行他作为政府官员的职责(诸如收税以及间谍刺探);狄更斯(Dickens),作为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19世纪早期在此度过了他很长一段童年岁月,成年后则居住在西部乡村,直至他于1870年离开人世。创作了詹姆斯·邦德007间谍小说的伊恩·弗莱明(Ian Fleming)在肯特拥有一座乡间寓所,在此逗留期间完成了其中几部惊悚作品。1921年,诗人艾略特(T. S. Eliot)枯坐在马盖特海边的一座海滩小屋内,在经历了一场神经崩溃之后,思索着自己的未来,写下了其最有影响力的诗作《荒原》的某些片段。 举世闻名的《星际战争》一书的作者赫伯特·乔治·威尔斯(H. G. Wells)曾客居南部滨海小镇福克斯通,而伟大的电影导演德里克·贾曼(Derek Jarman)则在邓杰内斯置有一栋别墅及一座小巧但又十分别致的花园。或许,在所有这些文人墨客中,最卓尔不凡的当属出生于波兰-乌克兰的水手约瑟夫·康拉德(Joseph Conrad),在其后半生,他以坎特伯雷周边的村庄为家,在此用其第三语言创作了被誉为20世纪最伟大中篇小说之一的《黑暗之心》,他为该作品设定的背景是一艘停泊在格雷夫森德港口的船。肯特甚至还是英国战时领袖、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温斯顿·丘吉尔(Winston Churchill)的家的所在地。
我在肯特的学校接受了我的中小学教育,依循的是国家公立教育体制——先是小学,之后是文法学校。藉由这些教育,我得以就读于剑桥大学,先修哲学,后习英国文学。整个这一时期,我的兴趣皆囿于西方传统之内。希腊哲学,诸如洛克(Locke)和霍布斯(Hobbes)一类的英国思想家,以及诸如维特根斯坦(Wittgenstein)和康德(Kant)一类的欧洲思想家,凡此一切,构成了此类教育的主体部分。相较于英国经验主义哲学,欧洲大陆上的唯心主义哲学则被视作一种异国他乡的反传统。我所被引导进入的这个学术天地,始于西方经典,也终于西方经典;能用法语或德语进行阅读与思考,即被视为异乎寻常,而对俄罗斯语言与文学能有一知半解,则更会被视作拥有了一种格格不入的“东方的”和“异国的”情调。
后来,我逐渐熟悉了像巴勒斯坦裔美国作家爱德华·萨义德(Edward Said)一类的人物所提出的论点,将欧洲传统描述为过于“自恋”,并批评该传统是如何将欧洲传统这一文化范畴之外的一切,全部纳入到一个庞大的研究领域,将该领域含混地、且毫无助益地统称为“东方学”。无论是在中小学,还是在大学期间,这个庞大的术语所涵盖的所有地方,对我而言既一无所知,亦一概不可知。我头脑中最早的与中国有丝毫关联的记忆,是当时中国领导人毛泽东的脸——1976年12月,电视上播放了他去世的消息。十年之后,我弄到了一本由法国学者雅克·格奈特(Jacques Gernet)所撰写的关于中国文明的大部头著作,我尽力加以研习。但我发现,该书所涉及到的时间轴以及对历史的叙述,似乎均无法与我所熟悉的欧洲的时间轴及历史叙述形成任何关联。在欧洲传统中,一长串又一长串的欧洲国家的国王和女王的统治,以及不同的皇帝与女皇,能给我提供一个架构,藉此把握历史的演进。但中国的朝代极为纷繁复杂,历史更为久远,各朝代的名称甚为陌生,而关于这些朝代的历史所涉及到的,似乎是一种全然不同于欧洲的时间感与叙事,在这种历史叙述中,中国与欧洲除了在13、14世纪的元代以及近代有所交集之外,历史事件虽彼此平行发生,但彼此间没有丝毫的关联。

在我的学校图书馆,唯一与中国相关的书籍是一套孔子《论语》的平装版。但对于一个15岁的学童来说,阅读那样一类书籍实在令人大惑不解。 我无法于其中找到任何形而上学思想,也没有任何直接明了的论据,但在柏拉图(Plato)大致同一历史时期所写的《理想国》(Republic)中,这些却应有尽有。《论语》通篇充斥着神秘晦涩的只言片语,恍如天书。电视上,中国只是一个被零星关注的题材,有一些纪录片,新闻中偶尔也会报道邓小平领导下正在进行着的改革。但除此之外,中国显得极为遥远,隐匿在它举世闻名的长城背后。关于长城,我当时得到的信息是,这一物体从月球上也清晰可见(当然,现在众所周知,这只是一种错误的传言)。

当时,英国的华裔主要有两类,一类是那些以移民身份来到英国的人,另一类是主要来自香港或广东早期移民的子女或后裔。像伦敦和曼彻斯特这样的城市,有唐人街,还有中国餐馆——不过,必须重申的是,这些场所都是充满了异国情调的场所,它们所提供的食物,据我后来发现,已作了重大调整,以迎合英国人的口味。虽然如此,在这为数不多的几个地方,我却能读到汉字——那些充满了神秘色彩的漩涡状图形,完全不同于罗马字母;我还能欣赏到中国艺术,出现在卷轴或水彩画上,与我所熟悉的大多数西方艺术风格迥然有别。在我就读过的任何一所学校里,很少有华裔或亚裔学生。事实上,我所与之深谈过的第一个与我年龄相仿的中国裔人士,是一位来自新加坡、就读于剑桥大学的学生。一个简单的事实是,在20世纪80年代甚至90年代,中国游客和中国学生在英国几乎不见踪影。

我第一次接触中国文学作品,是阅读了出自美国诗人埃兹拉·庞德(Ezra Pound)之手的《诗经》(Cantos)。庞德通过20世纪初一位亚洲文化(特别是日本文化)学者欧内斯特·芬诺列萨(Ernest Fenollosa),熟悉了一些译成英语的唐宋诗词,并且在并不完全理解所使用的汉字意义的情况下,把它们融合到他自己那部史诗般诗篇的后半部分。这些汉字出现在书页上,夹在他用英语、意大利语、法语或拉丁语写成的其它字里行间,显得神秘、生硬,几乎与它们周围的文本断无关联。庞德在他的文本和翻译中,确实采用古老的威妥玛-翟理斯 (Wade Giles) 拼音法,附上了音译,来解释他所使用的汉字。他还专门辟出一个章节,用诗歌的体裁对中国一些朝代的兴衰交替进行了叙述。但是,在这首诗中,他以这种方式来处理汉字,所追求的效果主要是为了强化这样一种意识,即中国、汉语、中国历史和中国文化,与西方的那些完全大相径庭——两者间存在着如此的天壤之别,以至于几乎是不可知的。我由此得出结论,中国极为复杂,难于知晓。

就我个人经历而言,要让汉语不仅可知,而且易懂,纯属无心插柳,而非有意为之。我不是一个出色的语言习得者。十八岁时,我在巴黎呆了两个月之后,我的法语就算勉强过关,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阅读能力尚且不错。我学过德语,但两年后就几乎全部还给了老师,而我自学拉丁语和希腊语的尝试,也几乎一筹莫展。倘若我要在1986年去往任何一所大学攻读汉语普通话,那我就永远也不会被录取。在所有语言中,汉语被归入“最难学习”的类别。这意味着,只有那些在学习语言方面已被证明有着特别禀赋的人,才能进入正规的课程来学习它。在剑桥大学,东方研究是一个带有神秘色彩、极为小众的研究领域——我在剑桥大学的全部时间里,在这门课上唯一只遇到过一个学生!这个学科似乎专业性极强,而那些攻读它的人几乎像是隐身人似的。这一切化强了我以前所得到的信息,那就是该学科是专为那些最冥顽不化、心无旁涉、专心致志的学者而设。中国研究与汉学,只有精英中的精英堪当,他们心怀深刻的使命召唤,因而,这一学科常常显得几乎像是一种排他性的宗教崇拜。

20世纪80年代中期,《汽车大铁》一书给我留下了最为深刻的印象,它是1981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埃利亚斯·卡内蒂(Elias Canetti)的作品。书中最核心的人物,彼得·克莱因(Peter Klein),集中体现着一个关于汉学家的刻板印象。20世纪30年代,克莱因居住在被纳粹党接管之前和接管期间的维也纳,他的生活极度自律,全身心奉献于学术。小说的开头,是他和一个小男孩的对话,在对话中他解释一个汉字的含义。但随着故事情节的展开,他的生活变得愈发复杂,日趋黯淡。在此前的几年里,他只与他家里的帮佣维持着定期的接触,两人陷入灾难性的婚姻。她被证明占有欲极强,贪得无厌、且甚为残酷。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另一个人,是一个邪恶阴险的侏儒,而他的整个故事愈演愈烈,失去控制,导致他最终的死亡,他那本来序然有序、按部就班的生活也毁灭殆尽。

《汽车大铁》这部作品充满了令人叹为观止的独创性和奇特力量。作品以近乎半幻觉的方式写成,而对于虚构的主人公克莱因而言,其职业选择令人甚感困惑。为什么作者卡内蒂决定让他成为一位汉学家,而不是一个古典主义者,或者科学家,或者文学专家。部分原因肯定是因为这一领域,比之于其它所有领域,能赋予他一定程度的“另类”色彩,并赋予他一种神秘感。正如庞德在其作品中对汉字的使用那样,所要达到的效果也大抵如此。这两个人中,没有一个人深谙汉语,也正因为如此,没有一个人有过在中国生活的切身经历。在这一时期,真正在中国这个国家居住过较长一段时间的一位西方人士,当推诗人威廉·燕卜荪(William Empson)。非常能说明问题的是,他所创作的作品,鲜有连篇累牍地提及他在20世纪30年代和40年代客居了整整十来年时间的那个国家。或许,正是因为他对中国的熟悉了解,消除了他去将中国当作“异域”描述的所有诱惑。尽管如此,虽然他不失为一个造诣极高的文人,但他在那里的时候,似乎没有研究或学过多少汉语口语。

对于我日后所追求的汉学家这一职业生涯而言,克莱恩可谓是一个十分糟糕的榜样。因此,在我大学生涯行将结束之际,我对自己所经历过的英国教育体系,最好的评价充其量也就是,虽然它在诸多方面相当优秀,且范围广泛,但关于那个占了全人类五分之一人口的民族及其文化、历史和语言,英国教育所赋予给我的知识,却极为零碎、肤浅。在某些方面,情况甚至比这更糟。此外,对于亚洲的概况,我也无甚接触,知之寥寥。随着我年岁渐高,那种情况变得愈发不正常,时至今日,这也是我颇费思忖的人生困惑之一,力图予以弥补。一个受到过良好教育的人,为何在某些关键性的领域竟然一无所知呢?查尔斯·佩尔西·斯诺(C. P. Snow),一位科学家和学者,在20世纪60年代曾对“两种文化”问题满腹牢骚,一种是由自然科学界及物理学或生物学界所构成的文化,另一种是由文学和人文科学界所构成的文化。他的这番论述却在20世纪70年代遭到了批评家弗兰克·雷蒙德·利维斯(F. R. Leavis)言辞激烈的冷嘲热讽。在利维斯看来,世界上仅有一种文化,以及这种文化的不同表现形态,所谓科学、人文学科及其它思想形式,均是这种文化的不同组成部分。 然而,我所能说的是,我在教育方面的成长经历使我意识到了一种类似的“两种文化”情形,这两种文化被一堵藩篱几乎彼此隔绝,这两种文化便是东方文化与西方文化。这一巨大的鸿沟究竟如何才能得以弥合,这便是本书所要叙述的一个个故事的主旨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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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1978年,中国何以相较于其它国家尤其不为外部世界所认知,关于这一点人们可以给出多种多样的原因。在一个既缺乏即时电子通信亦无大规模便捷航空旅行的时代,出于一个极为实际的原因,即物理距离,使中国与英国相隔遥远,常令人难以抵达对方国度。 除此之外,还存在着两国间冷若冰霜的政治关系,这种关系一直持续到20世纪70年代,在两国的首都甚至还没能设立一座完整的大使馆,只有几座公使馆。随着中国与美国在1972年建交,所有这些障碍均不复存在,这意味着英国得以升级它与人民共和国的关系,就在当年赋予公使馆以大使馆的地位。最后,在很大程度上,中英两国缺乏真正意义上的商业往来。中国只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体量弱小,这一经济一直到20世纪80年代都大量依赖诸多初级产业及农业。它根本不拥有与外界的那种物流能力以及交往的能力,无法像美国或者澳大利亚那样,能在其它国家民众的生活中占有一席之地。在这些因素之外,还有一个就是语言问题。中英两国民众说是不是同一种语言。即使不存在上述距离遥远及缺乏直接联系这些障碍,来自中英两国的民众,虽能越过物理藩篱相聚并相联,但彼此间能够进行顺畅沟通交流的人,恐怕也寥寥无几。

进入21世纪的第二个十年期,凡此一切均已改变。2018年,有多达110,000名中国留学生在英国学习。中国已然成为英国、欧洲其它诸国以及全世界的投资国与贸易国,其规模与方式已远非1978年前的情形所能比拟。2017年,有多达1亿2千万中国民众出境旅行,该数字有望在今后以每年2千万的数量递增。中文标识出现在各种店铺的门面上,在机场热情地问候远道而来的中国客,即使在欧洲最偏僻之地,也会显示在中国人移动手机的广告中。倘若你生活在西方,一旦你对中国及其文化与历史产生兴趣,你大可不必费力去寻找中国;无疑,她会款款而来,把你逮个正着。但是,虽然事情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还是担心西方的学童和年轻人依然有可能在美国、欧洲及其它地区完成其学制,但毕业之际就像三十年前的我那样,对中国的认知支离破碎,一知半解。

我最终投入时间和精力去弄懂中国并学习中文,这纯属偶然,没有任何事先的谋划。大学的一位老师曾在苏州呆过一段时间,他建议我不妨去中国看看。但我一直毫无作为,直到我于1990年去日本工作一年,利用日本著名的“黄金周”假期,在1991年5月坐飞机从大阪出发,经短途飞行到达上海,然后北上至北京。当时,作为身在北京的一位游客,一句普通话都不会说,一切实属不易。我下榻的酒店叫城市酒店(现在已不复存在),靠近三里屯和工人体育场。即使当时地铁只有两条线路,但我还是心生害怕,不敢坐地铁出行。要吃饭的话,我只敢去有英文菜谱的饭馆。每天,我步行二、三英里,常常顶着炎热的天气,来到友谊商店,然后再去往北京饭店。我曾一度尝试去游览长城,我先是来到了当时位于城南的一座小火车站,向售票员出示一片纸,上面写着一个字“Wall”(墙)。毋庸赘言,她根本弄不懂我想要询问的是什么。至少在这一次的北京之旅中,我绝无机会去欣赏那伟大的景观。

至少,到那时为止,我已掌握了一定程度的中文书面语。在日本中部的长滨市,我一直在学习日本汉字(“kanji”),即日语中从汉语借用的字词,并设法记住了约500个字。但这些字大多为繁体字而非简体字,这意味着当我在北京试图去读菜谱或街头的各种招牌标识,我大概只能认出一半的字来。 在北京度过的七天时光可谓度日如年,但这次经历也构筑起了某种纽带关系。中国这个地方以一种全然出人意料的方式,显得既大不相同,又十分熟悉。中国“无法为人所知”、极度神秘莫测以及无法让人理解,这种念头开始遭到严重的挑战。在中国这块土地上所生活着的芸芸众生,与我所来自的地方相差无几,人们努力地过好属于他们的日子,每天忙忙碌碌地操持着各自的事务,与我家乡的情形甚为相似。自我1991年离开日本后,我在澳大利亚的墨尔本逗留了六个月的时间,这段经历再度强化了我的想法,即对于中国以及中文,我有能力并且也应该去增加对它们的了解。

尽管墨尔本与中国相距遥远,但它仍不失为一个不错的场所,至少为我试图学习中文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一方面,位于市中心地带的唐人街有一家很棒的书店,里面有很多中文学习材料 。在这里,中国给人的存在感要远胜于在伦敦给人的那种感觉。这里有更多的中餐馆,更多的中国裔人口,最为重要的是,还有一定数量的非中国裔人士,他们掌握了“普通话”。因此,我意识到,一种语言虽然不一定是某个人文化与家庭背景中固有的一部分,但将它学好无疑是一件既可望亦可及的事情。对我而言,最大的励志源泉来自我当时与其合租公寓的那个人,此人名为安德鲁·比尔(Andrew Beale),一位土生土长的澳大利亚人,但他很好地掌握了汉语,水平达到娴熟流利的地步,在当地的一所中学担任汉语老师。我十分欣慰地说,时至今日,几乎经过了三十年的光阴荏苒,他依然是我的一个挚友。

要使得中国能为人所知,这一点至关重要。每天,我都努力背诵熟记几个汉字。我当时就职于一家专门接待日本游客的免税商店,那几年中,日本游客人数众多,门庭若市。他们往往以庞大旅行团的方式成群结队蜂拥而至,一批又一批地到来,然后又离去,上一个团与下一个团之间会留下一段较长的、不算忙碌的空隙时间。这期间,我会踱步在店内来回走动,手里拿着一本拍纸簿,让经理以为我在忙着清点或检查货品,但实际上我是在默写我背下的汉字。总体而言,我的词汇量达到了七、八百个之多,还甚至用中文写下粗糙的日记。我试图在晚间学习汉语,并在乘电车到市中心上下班的途中也不失时机地学上一点。但问题是,虽然我能很好地弄懂汉语的语法(我甚为欣喜地发现,与充斥着阴性阳性变化的德语和充斥着词尾变化的拉丁语相比,汉语是何等的似曾相识),但要我口头说出哪怕是最简单的中文句子,则绝无可能。

回到英国后,我发现只有一门实用的、学制为一年的汉语研究生文凭课。这里,我再度遇到了要在英国的教育体制中学习中文是多么的专、多么的偏的问题。利兹大学(Leeds University)及伦敦大学(University of London)的亚非学院(School of Oriental and Africa Studies, SOAS)均开设有硕士课程:但专门用于学习汉语的时间甚为有限。我打探过的绝大多数地方,所给出的答覆是,我要么是聘请私人家教学习汉语,这将意味着一笔极其高昂的开销,或者是去完成一个完整的新的本科学位,耗时四年之久。只有一所叫做泰晤士河谷大学(在那些原本更侧重于职业培训的机构完成办学升级之前,该校的名称为伊林理工学院) 的学校能提供相对不算昂贵、且甚为实用的汉语课程。即使在当时,如果没有大不列颠中国中心(Great Britain China Centre)所提供的奖学金,我仍然发现要从事一个学位课程的学习,那将是难之又难。

因此,我真正开始聚精会神学习汉语的记忆,与我在北京、上海或本书中多提及的几个地方的生活无甚关系。相反,在我的记忆中,是坐在伦敦西区靠近艾克顿镇地铁旁的一间逼仄的起居兼卧室两用的房间内,在1993年期间,并一直持续到1994年,手头放着一本字典,用来研读中文段落,阅读中文小说和报纸,与大约六个人结成对子进行中文口语的交流。有时,整天下来,要投入十个小时的时间学习中文。在八个月的时间中,我每天都做着此事,在离我对其如此感兴趣的国家数千英里之遥的一个城市里,竭尽全力在我的周围营造出一个有关中国的小天地。如果我光顾书店购书的话,我所购之书全部是关于中国的。如果我光顾电影院看电影的话,我所看的电影是当时放映的为数不多的几部中文电影。每天,我尽量去中餐馆吃饭,只要能帮助我增加对中国的了解,对任何知识我都如饥似渴。即使我造访二手书店时,我都会徜徉在一排排书架之间,努力寻找任何相关的书籍,其中有些书已有一个世纪的年头,内容与中国相涉。

这一经历几乎可以被称为我人生中的第二次教育。我开始知晓某些著名人物的名字,例如曹雪芹,他是杰出的清代小说《红楼梦》(又名《石头记》)的作者;还有历史人物司马迁,即几乎二千年前的汉代太史令。我也逐渐了解到,孙子是活跃于战国时期前后的诸子百家思想家之一,比西方基督诞生的时代还早了四个世纪,与孟子、韩非子、墨子等人并驾齐驱,探索人生,著书立说,勤于思考。我第一次听说了鲁迅,20世纪早期中国最伟大的作家;我还了解到了一些重大事件,像发生在1919年的五四运动,以及始于1937年的抗日战争。我阅读了埃德加·斯诺(Edgar Snow)所著的《红星照耀中国》(Red Star Over China,又称《西行漫记》),这是第一次有人用英语记述共产主义在中国的兴起,我还读到了他之后在20世纪60年代对中国的访问。我也了解到了甲骨文、始皇帝、唐朝、以及大将郑和在15世纪早期七下西洋的航海之旅。对我而言,中国这样一个自古以来就存在于东方的国度,却从来没有出现在我面前,这是极不寻常的一件事。但即使在当时,如同西方的大多数人一样,我并没有意趣去对中国窥探一番,并且,当时的环境给我的印象是,即使我真的要去作一番“寻寻觅觅”的话,我所探寻到的东西也会显得难以理解。

卡尔·荣格(Carl Jung),不仅仅是一位心理学家,更是20世纪醉心于亚洲宗教、哲学与信仰体系的西方知识分子之一,他将人类归入“热爱符号的物种”这一范畴。我猜想,在他的这一分类法之外,还应该补充一点,即人类藉由符号,演变成一个“热爱故事的物种”。要接触中国、走近中国,其中一个巨大的挑战是如何试图去构建我自己对于中国故事的理解,以及我自己所叙述的将是怎样的一种中国故事。中国历史漫长悠久,且复杂得几乎令人绝望。但这种历史第一眼看上去也充满了矛盾——这个国家既年轻又古老,既多元又统一,在这块土地上,在其整个历史的绝大部分时间中,由于民众缺乏对某个共同信仰体系的坚持,因而,没能形成一个统辖一切的架构。相反,这种架构在西方则最终得以形成,因为自第4世纪起,人们信奉了基督教。我当时所接触到的中国,呈现出截然不同的两面,有些地方看上去像是已经工业化的都市,有些地方则似乎丛林遍布,熊猫依然生存在荒郊野岭。要将中国这个国家纳入到任何一个预先设定的框架之中,实乃不易。毕竟而言,在我力图对中国形成认知的早期,中国人即使在伦敦这样一个庞大的中心城市也不是随处可见,因此不可能让我获得直接的经历与接触,以纠正我的误解。

要弥补这一缺憾,唯一的方法是实际前往中国,并在那里生活。因此,我申请就职于一家名为“英国海外志愿服务社”(Voluntary Service Overseas ,VSO)的组织,该组织当时获得英国政府援助经费中的部分资助。这就是为什么我自1994年起得以在中国的内蒙古地区度过了二年的时光,正是在那里,我终于能够基本上较为流利地用中文进行会话和阅读,并勉强地(如第一章所示)进行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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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不可知性”以及如何去超越这种“不可知性”,并将这二者都转化为一个中国故事,将故事讲得坦诚,实事求是,尤其是易于驾驭,这便是本书的主旨所在。我在上面叙述了我的个人经历,它至少可以提供某种语境,藉此说明为什么像我这样一个与中国原本毫无关联的人,竟然会在二十几岁的年龄开始,越来越将注意力聚焦于这一国度的思想、历史、文化以及民众。自1994年起,我的职业角色经历了多重转换,做过外交官、商人、咨询专家,最终成为学者。我的绝大部分时间要么是在中国度过的,要么是在与中国的合作中度过的,要么是在对中国的研究中度过的。我亲身前往中国的每一个省份以及自治区,在中国总计度过了五年半的时光,对中国进行了一百多次的参访。自2006年起,我撰写了论述中国的二十多部著作,在四大洲的三十五个国家,围绕着中国的政治、经济和历史举办过演讲。我在澳大利亚居住过三年,我的工作是作为一个学者对中国展开研究,之后重返英国。这一时期,我接受过世界上每一家主要新闻媒体的采访,其中包括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英国广播公司(BBC),美国广播公司(ABC),以及半岛电视台(Al Jazera),此外,还有当时的中国中央电视台(CCTV)以及现在的中国国际电视台(CGTN)。我所撰写的论述中国的稿件发表于《纽约时报》(New York Times)、《电讯报》(the Telegraph)、《英国独立报》(the British Independent)、《卫报》(Guardian)、《南华早报》(the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中国日报》(China Daily)、以及几乎每一家用主要欧洲语言出版的新闻报纸或网络刊物上。即使在1989年,倘若有人跟我说我会拥有这样一种职业生涯,我会觉得这完全是疯人痴语。充其量,我只会认为我将以英国文学作为我的专业领域。直到1989年,我所梦寐以求的是能留在剑桥大学,在那里继续我的职业生涯。如果我真的拥有什么梦想的话,它也只是一个关乎英国而非关乎中国的梦想。因此,本书所说述的故事,总体而言是原本的英国梦如何在我身上转而化作了中国梦。

首先,我要说的是,开启并随后亲历这段“第二人生”,无论其挑战多么巨大,对我来说始终是极大的快乐源泉。如果任何一个阅读本书的读者,此刻正处于我三十年前所处的相同境地,通过阅读本书受到鼓舞,如同我所殚精竭虑做过的那样,努力使中国及其博大精深的文化与文学变得能为其所知,那么,我撰写拙作,所有的辛劳便不会付诸东流。现在,与他人分享知晓中国的快乐,能够越来越渐入佳境、更为深邃地认识中国,这已经成为我职业生涯及大部分个人生活的主要意义所在。当我看到,世界上竟然还有这样一个别的国度,一片全新的天地,带着全然不同的人生观与命运观,这对我的思想与心灵,不啻是一种巨大的解放。在我人生中与中国文化邂逅的过程中,虽然有些时候事情会变得十分具有挑战性,例如,如何融入中国社会,真是极为艰难,如何理解我所经历和目睹的许多事情,也是甚为费劲,但是,所有这些挑战都变得相形见绌,微不足道,因为投入时间与精力去读懂中国、更深地了解她的国民,其回报是巨大的。对于像我这样一个人来说,原本对中国的认知少得可怜,人生中开始有意识地去了解中国又属于起步甚晚,如何使中国可以为人所知,这便是贯穿本书的主题。将这种可知性的诸多不同方面呈现出来,并且揭示这种可知性如何能够为所有那些愿意投入时间和精力的人们所分享并理解,这一点可谓及其重要。

然而,在本书中,我希望能选择一种与众不同、别具一格的方式来传递这种可知性。虽然一种自传体的叙述相当具有诱惑力,但最终而言一部自传既十分有限,亦过于主观。在所有其它各种体裁中,这样的一部自传充其量也只是那些时而融入中国生活、时而暂别中国生活的人们记下的一段叙事,或者,是那些属于当下这个波澜壮阔、气势恢宏民族故事的人们所记下的一段叙事。此外,我所追求的目标是尽量能写出稍微更加实用的内容,提供某些想法或提示,使那些原本对中国不甚熟悉、甚至一无所知的人们,能够将他们在中国的所见所闻变做其使命的一部分,努力去读懂这个国家的方方面面,且不至于危及其“他者属性”的完整性与独特性。在后萨义德时代,当东方主义以及创造“他者属性”被视为带有歧视性、且会产生禁锢作用时,我的这一目标不太可能成为一个受人欢迎的主意。尽管如此,我在本书中还是会尽我所能来证明,我们完全可以超越上述那种视角,进而抵达一种境界,用一种有机的、平衡的和包容的视野,将熟悉与不熟悉的事物尽收眼底,既发现它们彼此的独特色彩,同时亦看清楚有哪些因素将它们彼此相连。《易经》一书,作为中国最早期几个朝代占卦预言的一部杰出著作,阐述了万物何以会息息相关。一方面力图理解并欣赏这些关联的节点,但另一方面也要清晰地看到边缘、界限及分界线在哪,这是十分重要的。

事实上,这一点恰恰隐含在某位作者的作品之中。我对这人隐约有所了解,并在我的大学时代至少亲眼看到过他几次。作为本科生,我在剑桥大学度过了三年的时光,冈维尔与凯斯学院(Gonville and Caius)便是大科学家与大学者李约瑟(Joseph Needham)的家所在之处。我在剑桥时,李约瑟已年届八十五与九十岁之间,略显驼背,但看上去令人肃然起敬,傍晚有些个时候,他会从他的房间出来,步履缓慢地穿过四周有建筑物围绕的方院,去参加学院的晚餐。我从来没能跟他说上话,但经人提醒,了解到了他的鸿篇巨著《中国的科学与文明》(Science and Civilisation,即《中国科学技术史》),也知晓了他自20世纪40年代开始的某些既漫长、又杰出的中国经历。此外,我至少还有一件事情与他不无共通之处,那就是他早先时候曾经是一位生化学家,在其职业生涯相对较晚的时候,才开始研究并了解中国。在中国抗日战争后期,李约瑟在驻重庆的英国公使馆工作,其身份为科学参赞。当时,国民政府搬迁至四川的这座西南城市,在20世纪40年代中期将它确立为全国的首都。正是在重庆,李约瑟惊闻了中国丰富的科技思想史,该思想史可一直追溯至秦朝之前,历史上中国在多个时代都是世界创新与发明强国。这一经历激励了他的后半生,最终形成了他多卷本的巨著,有些由他亲自执笔,有些则由其他专家撰写完成。时至今日,这套巨著依然影响巨大。在我1989年毕业之后,又过了数年,李约瑟于1995年与世长辞,终年95岁。关于他的一则讣告写道,他是“自文艺复兴早期的伊拉斯谟(Erasmus)以来最伟大的欧洲学者。”

究竟是什么原因使他如此深深地迷恋上了中国,针对这样一个问题,李约瑟的回答是,他能接触到中国,接触到中国的思想史及其深层次的各种价值观,这无异于接触到一个全新的事物,全然有别于他生于其中、长于其中的西方传统。这种与中国文化的接触,提供了一种新的选择途径,一种新的审视现实的方式。当我在2005年前后在上海的某场演讲中引述了这一思路时,听众中有人不无道理地指出,这种思路带有“东方主义”的色彩。但即使如此,这种想法对我而言也似乎令我无法割舍。毫无疑问,中国肯定不是存在于另一个星球,但它显然拥有全然不同的一整套社会行为,一整套关于其历史的叙事,以及一整套对于世界的态度,而这一切毫无疑问有别于我所生长于其中的那套传统。对于这一点,我焉能置若罔闻、视而不见?

在本书中,我决意聚焦于具体可感、非常实实在在的事物,作为讲述我中国故事的一种方式。此外,我还会用具体事例来说明中西方差异这一问题,但我们完全没有必要谈“异”色变,因为在追求使事物变得更为明确、更为可知的过程中,差异又能给我们带来多么有益的帮助。在我英国的生活中,一个又一个地方一直令我陶醉神往,并将永远令我着迷。例如,在本《引言》的开头,我就提到在肯特郡,某些地方就与几位作家的生平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正如人们所经常说的那样,凡有重大事件发生过的地方,就会遗留下记忆的痕迹,如爆发过战争的战场,经历过重大事件的建筑物,以及世世代代见证了芸芸众生们多姿多彩生活的城镇。古老的地方尤其令人流连忘返,例如英国的某些古老教堂的遗址,一直可以追溯到基督教在当地传播的最早时期,即公元5世纪与6世纪;再比如,还有一些掩映在旷野风景中的浅浅的道路痕迹,可追溯至古罗马时期。有些家庭住宅,虽然其外立面进行了现代化改造,面对着车水马龙的大街,但在所有现代化的外表之下,显然古韵尤存。此外,还有一些丛林,那里,铁器时代及其它时代的遗迹被灌木或树丛所覆盖,但依然可以让人一睹其昔日的容颜。

自我相当年轻的时候起,我就形成了一个习惯,每每来到一个新城市,我都会在头脑中首先形成该城市的一个地图。这使我在英国、在欧洲都十分受用,原因很简单,因为每一个地方,无论新旧,普遍而言都拥有一个具体的模式,即在靠近中心地带的某处,会有一座或几座教堂,或是一座大教堂,之后可能会有一处市广场,或镇广场。或村广场,有商铺、餐馆、酒吧、酒店旅舍;再从这里往外延伸出去,会有公园、纪念碑、主马路,通往其它的交通枢纽与大型地标设施。有时,还会有一些十分醒目的公共建筑,如政府办公楼,或各大机构,以及博物馆。在某他一些时候,则会有一些艺术画廊,或一些新近改造重建的区域,旧建筑的感觉与特征已面目全非。所有这一切,都有助于构建起关于某个地方的时代与特征的概念,并强化其地域感。

正如本书所示,在探索中国各个地方的过程中,其中一个重要的挑战在于,其空间布局与地理特征,以及某些特定地方的含义,外加如何以最恰当的方法来弄懂所有这一切,这些都与我在英国与欧洲的经历太不一样。当代中国,这个我在最近的四分之一世纪中不断故地重游且已然变得十分熟稔的地方,已经经历并仍将经历翻天覆地的物质变化。一个个城市一年一变样,三年大变样,因此与第一次造访的时候相比,常常会显得几乎无法辨认。这徒使原来的问题变得愈发棘手难弄——当某个地方本身如此日新月异时,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一位访客又能如何开始读懂他所实际漫步其上的那片土地呢?在中国,庙宇而非教堂是较为容易的一个问题,让人作出重新的调整适应,每到一处,总会让人惦记在心上。但至于城镇空间是如何组织与管理的,建筑物的功能,它们的样式与风格,以及你如何才能断定它们的年代,凡此一切都需要一套又一套全新的知识。

对于一个像我这样的非中国人而言,每到中国的一个新地方,如何游刃有余地徜徉其中,能够梳理出一个大致的所以然来,这实属不易,但做到这一点又是绝对不可或缺的。其中一个非常实际的问题便是气候——由于气温的缘故,在中国城市里要走远路往往是很不容易的,尤其是在南方更带有热带气候的地区,在室外稍微呆上一会便会令你大汗淋漓,全身湿透。另一点是中国的大街小巷往往是多么的不易行走或散步,究其原因就是因为交通如此繁忙拥挤,而很大一部分交通又是如此不同(有自行车、小货车、卡车等等)。毫不令人惊讶的是,因为人口众多,中国的城市要远比西方城市中的交通繁忙拥挤。马路上的标识大不相同,马路上通行的礼仪也完全有别于英国的那套(众所周知,在中国要穿过马路相当不易,马路的规则不一样,行人的状况也不一样)。最后,在中国许多城市,尤其是在过去更早的一些时候,当我四处走动时,我会显得十分引人注目,是唯一一个长着浅黄色头发的人。这使我与周围的人群显得格格不入。如果我停下脚步来想把某样东西看出个究竟,有时就会有一群好奇的看客瞬间聚集在我的周围。近年来,随着外国游客在中国的数量节节攀升,这样的问题已经变得微不足道了。

然而,如何把你的所见所闻梳理出个所以然来,则是另一回事。当地的历史,以及各处地方如何见证着昔日发生的事件,这些内容很大程度上都是藉由甚为笼统的旅行指南一类的书籍传递出来的,而且又是中文材料,肯定令人望而却步。我在本书中所描述的几个地方,一方面著名度极高,另一方面已被研究得甚为透彻。有许多其它的书籍论述这些地方,很多是用英语写的。但即便如此,要与它们的故事形成真正亲密的接触与了解,又谈何容易!因此,本书中的叙述主要都是些个人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绝不敢不揣愚陋去对这些地方撰写某种权威的历史或记述。从这一层意义上讲,它只是一段关于我自己的历史,讲述我如何对这些不同的城市形成我的理解,并且逐渐对它们产生感情、印象及态度。本书所讲述的是这些地方如何对我构成意义的历史。
我在本书所叙述的这些城市,对我而言都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位于内蒙古的呼和浩特,是我在1994年前往工作的城市,当时,我代表英国海外志愿服务社(VSO),就职于内蒙古医学院。无论我对中国已经获得了怎样的了解,我对这座城市的气候、地理位置、文化及历史几乎一无所知。在两年的时间中,我一边给医学院的研究生教英语,一边在当地的一所主要大学补习中文。在我1996年离开那里之后,我多次重返故地, 目睹了这一地方的物理变迁。但是,这段经历也与环绕着城市向外延绵不绝的草原息息相关,因此,这段经历当然也包括如何努力去理解大草原的地理特征及那里的风土人情。

本书第二章所涵盖的是我在首都北京的经历,起始点是我在1991年的首次到访,一直到我在2000年至2003年作为外交官在那里生活的那段时光,以及自那以后我一次次的故地重游。在某种意义上,北京作为我在中国了解最深的一个地方,本章更多地构成了一个重写本,向读者所呈现的是北京城的不同地方以及我多次对北京的重访。我尽自己之所能,选取某些最有意义的地点,并从中构建起一段个人叙事来。

第三章所描述的那座城市,我其实已经撰写了整整一本书,这便是上海,一座伟大的城市。某种程度上,本章所叙述的是一场类似于宗教皈依般的心路历程的转变——1998年,我作为一个新被任命、依然驻扎在英国的外交官,首次到访上海,该城市规模之庞大,熙熙攘攘之程度,不免令我心生厌倦。但在接下来的那个十年期后期,我在这个城市花费大量的时间,致力于上海与利物浦两城的城际关系。正是在此期间,我越来越喜欢上了这座城市那非同寻常的厚重氛围,以及它如何以如此富有戏剧性的方式传递出现代中国的某些矛盾与创新。

第四章讲的是西安,即伟大的唐朝的都城,也是今天最闻名遐迩的兵马俑的所在地。我第一次到访该城市是在2000年,带一个英国官方代表团参访该市,之后我还曾多次重返故地,一发不可收地迷上了历史上一个个朝代几乎连绵不断的古迹,以及透过这个城市所留下的建筑物以及富有历史价值的人工制品所呈现的历代中国的风貌。本章所力图处理的主题是,当一个局外人来到西安时,如何才能将其带有如此复杂性和差异性的浩瀚历史变得可知;还有,西安的物理布局,再加上散落在风景中的一处处古迹,它们既具有史诗般的壮美,又显得支离破碎,凡此一切,都有助于对西安历史的认知。

本书最后一章讲述的是香港,它只是在1997年才重回中国的主权管辖,但它一直维持着一种独特的氛围。最为一个地方,它最终证明或许是最难以理解的。我的香港故事不属于一个长期的海外旅居者的故事,而是一个在1991年与其第一次邂逅之后对其进行过数次短暂参访的匆匆过客的故事。因此,对我来说,香港既是一个非常特别的又是一个中国风情浓郁的地方,或许可以用“一座国际化的中国城市”来形容。它可能是本书中所讲述的所有城市中在物理形态上变化最微的一座城市,但它又提供了诸多以其它方式发生着变化的实例。此外,作为一个英国人,我对香港有着一份特殊的情感。

有一条主线始终贯穿于本书,贯穿于我上述列出的所有五座城市,那就是如何去理解所有事物中最神秘莫测之物——百姓的寻常生活。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当我还在英国外交部工作的时候,我记得曾经有一天一位同事长叹一声,感慨地说他“真不知道大多数人是如何打发时光的”。事实上,事情要比这来得甚至更令人困惑费解。我们活在每个人自己的人生中,我们每个人所过的生活,我们自个都对其拥有彻底的所有权,并可以随时对其进行审察检视,然而,我们往往浑然不知时间究竟去了哪儿。我们虽然被赋予了自由与能力去处置我们的时间,却往往被千头万绪的事情弄得不知所措,或者说根本就无法将时间规划好。我们整天忙忙碌碌,我们将自己淹没在各种无谓的消遣之中,每天去寻找所要追逐的目标、想法或事物。有时,我们也会让渡对我们所意识到的绝大部分醒着的时间的控制权,转而屈服于我们所为其工作的那些人的日程和纪律。在伦敦,大多数人都属于通勤族,他们挤上火车,或一路昏睡,或阅读报纸,或空呆着等待,直到抵达终点,然后换乘汽车或其它交通工具,之后到达工作场所。大多数时候,这些工作场所均为办公室,往往是公共性质的,这意味着每个人每天与某个特定圈子的人打交道,期间涉及到各种愉快、应诺,以及挑战。会有一些会议、午餐、约会,有些时间耗费在电脑前,有些时间耗费在打电话上,有些时间则耗费在开会上。后现代社会的日常生活,虽然不乏其多样性与丰富性,其深层次的规则往往是十分标准化的,无论我们生活在何处。就我而言,即使在我过着这种生活的日子里(谢天谢地,还不算太过频繁),我总是竭尽全力地在为我所提供的那种按部就班、循规蹈矩的日常框架中,创造更多的丰富性,更多的新鲜刺激,以及更多的参与和投入。或许,很多人都属于这样的情形——富有创意地利用各种呈现在他们面前的机会,使得整天的所作所为更具私人定制的特质。然而,即使在这里,也有着种种局限。在如何规划一个人一天中的所作所为这一领域,做老板的往往是无法容忍太多的个人创意的。

正如我每到一地对所到之处所作的一篇篇自成一体的描述所显示的那样,我每天的生活内容以及我日常生活的结构,往往是大不相同的。在呼和浩特,我沉浸在一种全新的文化社会语境之中,从第一天起就必须去找到参考的坐标、熟悉的景象、以及可靠的例行惯事,以便能够对我的时间做出筹划。我每天只有有限的几个小时的教学时间,余下的时光需要由我来填充。作为这个地方新来乍到的一位素人,这意味着挑战、创造性以及一丝冒险感。这里,你有充分的自由去做你感兴趣的事情,去对所要做的事情作出规划,所有这一切需要巨大的自我决断力。但我还面临着另一个任务,那就是去学习新的社交规范,新的礼仪以及我必须要留神的新的交际,以便能融入到当地社会,成为其中的一份子。我们都知道有这样一种无法入乡随俗的外来者,尤其是那些来自西方国家的人士,在踏入像中国这样一个地方时,他们所期待、所需要和所要求的事物,必须和他们在国内所遇见的事物一模一样。由于两地的事物必然不可能相同,因此,这场旷日持久的、旨在实现不可能实现之目标的战斗,往往会演变成向他们周围的环境及其中的人们发起的一场焦躁易怒的战斗,其结果是,要么妥协和解,入乡随俗;要么大失所望,饮恨离别。

在北京,我是为某个机构而工作,因此我所过的生活较为井然有序。对于西安和上海而言,以及某种程度上对于香港而言,情况就大不相同。对于这些地方来说,我只是一位访客,任何单一一次到访从不会呆上很多的日子,仅仅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与我生活于其中的环境仅有有限的接触,我对它的身心投入也甚为有限。这可以给我带来一定程度的特权——我没有必要与这个地方产生过度的情感眷恋,这样。我就能发挥一个观察者的不偏不倚,客观冷静,而不是与某个地方牵涉太深,被这一地方所占有。在某个人与某一地的关系上,对于第二种关系的各种情感,其范围与深度均迥然有别于第一种关系。关于这一点,我希望将在我后面的叙述中有所涉及。

由于我对日常生活的基本结构兴趣浓厚,这给我接下来所要作出的叙述赋予了一种不同的韵味。这些叙述绝非游记类文字,它们不是为了异国情调或为了猎奇,也不是想利用局外人的视域这一特权,来嘲弄每一个地方所透露出来的某种深层“信息”,更不是对这些地方作某种客观的叙事,以说明当下的中国是什么样子的,它应该如何被外界看待,以及它作为一个国家或作为一种文化,其意义是什么。恰恰相反,我已坦承,我所欲传递给读者的内容带有我的主观色彩。书中的主角就是我,在我到达一个特定地方之前,我带着自己那一整套的经历,以及我在上面所描述的背景,再加上我所拥有的各种兴趣。接下来所发生的便是那种豁然开朗式的颖悟,之所以会如此,因为那样的一种人生,那样的一整套经历与期望,非常巧合地被置于本书所提及的那些全新环境之中。在一个完全不同的语境中,盎格鲁撒克逊历史学家尼古拉·豪威(Nichola Howe)撰写了一本书,讲述如何去欣赏英国自中世纪以来所留下来的古代遗址。书中写道,任何一次观赏都涉及到两个现实之间的交融,一个是被欣赏的遗址,另一个是携带者一整套知识与思想的观赏者本人。“比德的世界”(Bede’s World)是一座现代博物馆,用以纪念英国自第八世纪以来最早的本土史学家的研究工作。在游览这座博物馆时,豪威写道,他必须将两个不同的时代加以平衡,并惊叹道,“这样一处地方竟然能将英国历史相隔1200年之久的两个截然不同的瞬间悬置起来——一个是农业村庄,另一个是工业景观。” 正如读者们所将读到的那样,在中国,对于作为个体的我而言,这已变成一项长期的、聚精会神的事务,尤其是当我开始获得了对中国充分的认知,足以能够让我就所见所闻形成的知识与理解进行剖析,并开始将我的所见所闻置于一个更为丰富和复杂的语境中来予以审视。

法国哲学家米歇尔·德·塞罗(Michel de Cereau)在《日常生活的实践》(The Practice of Everyday Life)一书中,作出了极为丰富的一系列观察,以说明是什么构成了这个“神秘之物”——作为一个个体,一个人究竟应该如何度过每一天。对他而言,日常生活不是最普通和平常之物,而是负载着不同的象征符号,构成了一个场域,事实上是唯一的一个场域,意义在这里得以被创造出来,各种目标、故事及目的得以被界定。日常生活成为终极的空间,成为生活本身得以发生的场所,而不是某种平凡、通俗或乏味的东西。他所表述的一个观点是,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存在着不同的空间,即工作、闲暇,休息时间与活动时间,亲密时间与活动时间,在这些不同的空间之间,存在着疆界——所有这些空间无疑受到一个更大的环境的文化、习惯及行为模式的制约,因为任何一个单一的个体,只要生活于其中,便无可避免地被囿于这一环境之中。从这层意义上说,日常生活可以被视作仿佛是一位独奏者对某个更大的“文本”所作的诠释,这个“文本”泛指形形色色的期望、信念、欲望与理想,它们源于任何一个社会与文化,而日常生活便是对所有这一切的旦复旦兮的循环交替。

要让一个人恰当地从不同的文化背景来看待生活,这不是能经常发生的事情。关于中国、在中国的生活以及中国人的生活,已经有很多人士从观察者的视角撰写了大量的材料,有英语的,有法语的,还有其它语言的,就诚实性与复杂性而言,其中的大部分材料均属上乘之作。这些类型的著作,其作者们一个得天独厚的优势在于其语言上的距离感,其专家知识,以及他们对于采取中立立场的渴求。戴维·博纳维亚(David Bonavia)是中国在1978年开始实施改革开放之后最早的、也是最出色优秀的欧洲新闻记者之一,他在中国逗留了一段时间之后,便撰写了一部叙述,书名就叫《中国人》(The Chinese)。 没有人能质疑他所呈现的关于他生活于其中的那个环境的知识。他是一个非凡的语言学家,也是一个出色的记者。但他的叙述中存在着一种间隔,而这种间隔普遍存在于自那以后所有类似的著述之中。情况仿佛是,有人透过一架望远镜寻寻觅觅,在一个与他们全然无关的对象身上找到了种种差异,不仅仅是一般性的差异,而且还有某些带有显著意义的差异,但无论如何,这些著述都会暗示某种几乎无可调和的间隔距离。

在本书的叙述中,我恰恰就要试图纠正这一间隔距离问题,将焦点汇聚于能将人们连接起来的事物,无论他们来自哪个地方,也不管他们的背景如何。这里所谓的地方,是指那样一个物理空间环境,人们只有生存于其中,才能成为活生生的个体,在其所处的场所,人们鼻之所嗅,眼之所视,耳之所闻、舌之所品,无不弥漫着人间烟火与真情实感。所有这一切交织在一起,构成了叙事与意义。而所谓背景,是指人们每天纯粹的时间存在,人们生存于时间之中,无论他们是中国人还是来自别处的人,都会为自己的日常习惯构建起某种模式。我在本书所描述的在不同地方所经历的中国岁月,是我作为一个永久性的局外人所亲身生活于其中的真实之物,但它肯定发生过变化,并逼迫我作出必要的适应。每到一处,我必须观察该地关于时间界限的种种惯例,例如商店何时开张何时打烊,一年中会在哪些时候举行重大节庆,当人们午睡、吃饭或看电视时,他们每天的习惯是什么;最适宜的做法,要么是成为他们中的一份子,采纳这些习惯,要么尽量不去接触或联系当地的民众,直到一个合适的时间出现。中国作为一个国家所代表的空间,以及它作为一个地方所拥有的时间,构成了两条线索,始终贯穿于本书,并且对我而言,似乎超越了文化与习惯这两个问题。它们构成了两个场域,人和事得以在其中实际展开生活这一事务。总而言之,这便是我的主题,即来自异国他乡的我,如何针对本书所涉及的五个地方的时空环境作出应对、适应以及改变。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十分简单的题材,但它又是如此的至关重要,且又如此频繁地被人所忽略。但是,唯有面对这样的一个题材,我们才能作出描述,揭示出我们如何才能在中国与西方如此大相径庭的两个世界、两种传统、两种文化、乃至两种历史之间,最终架设起一座沟通的桥梁。

 

(凯瑞。布朗,五城记,中国出版集团,北京,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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